商丘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涉疫地區來商返商人員規范管理的通知
為有效控制和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筑牢外防輸入的第一道防線,根據3月12日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涉疫地區來商返商人員規范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鄉鎮(辦事處)對涉疫地區來商返商人員未及時進行摸排、未采取管控措施的,將對鄉鎮(辦事處)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各行業、各部門未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本部門有關人員管理不規范、摸排不到位、信息掌握不精準,出現失管漏管的,將對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涉疫地區來商返商人員未提前報備、未采取隔離措施、未進行核酸檢測或不服從管控,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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