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改就業〔2020〕104號)要求,進一步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實現穩定擴大就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講話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等統籌推進返鄉入鄉創業工作,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創新政策舉措、強化服務保障,持續優化創業環境、降低創業成本、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不斷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打造一批在全國范圍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返鄉入鄉創業示范區(縣)、產業園區,全省各類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達到300萬人以上,帶動就業人數達到1800萬人左右。支持返鄉入鄉創業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創業環境更加優化,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迸發,產業轉移承接能力進一步增強,帶動就業能力進一步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持續優化返鄉入鄉創業環境
1.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統籌推動企業準入改革、產品準入改革等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限制,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重點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適時總結“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經驗在全省推開。不斷優化完善“多證合一”改革,實行動態更新管理,打造“互聯網+企業登記”服務平臺,推廣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省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創業服務。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研究制定“數字政府”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打造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協同辦公平臺,推動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鼓勵網上審批,推廣實施“一證通辦”“全省通辦”“就近辦”“隨身辦”,推動實現審批時限平均減少50%以上,不見面審批實現率40%以上,“最多跑一次”實現率90%以上。支持市縣建設返鄉入鄉創業“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推動已有返鄉創業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實現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縣(市)返鄉創業綜合服務中心全覆蓋。大力發展“互聯網+就業創業”,推進就業創業基層服務平臺信息化、標準化與規范化建設,構筑統一的線上服務大廳,打造“省市縣鄉村”五級就業創業服務網絡。(省大數據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培育人力資源市場。制定出臺《河南省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強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和環境營造,發揮中國中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基礎平臺作用,積極培育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引進國內外優質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加快人力資源服務信息化進程,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和互聯網的深度融合,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針對返鄉入鄉人員和返鄉創業企業,提供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管理咨詢、創業指導、資源對接、市場開拓等深度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
4.構建親商安商的良好環境。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構建更加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打造引得進、留得住、干得好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河南省招商引資管理辦法》,積極謀劃一批高質量項目,與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區加強合作,開展返鄉入鄉創業投資對接會、招商洽談會,鼓勵豫商返鄉入鄉創業投資,積極推動招引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壯大返鄉入鄉創業經濟。(省委編辦、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
5.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推動河南省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作,擴大基金投資覆蓋面,加大對初創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返鄉農民工創辦的小微企業。充分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積極承接東部地區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帶動促進返鄉創業。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的前提下,支持市縣發行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產業園、示范區(縣)建設項目。(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加大財政獎補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帶動作用,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載體支持力度,對評為國家級或省級返鄉創業示范園區,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100萬元或50萬元;對評為省級返鄉創業優秀示范項目,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2~15萬元。鼓勵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省財政科技資金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農民工等人員創辦企業獲批國家級研發平臺的,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省市聯動對建立研發預算制度的科技型企業給予最高400萬元研發獎補支持。對返鄉經營主體技術創新、手藝傳承項目成功創建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經費補助。(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稅費減免。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入駐縣(市、區)返鄉入鄉創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商業區、商務中心區及其他專業園區、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場地租賃費,由各縣(市、區)按當月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農民工等人員建立的返鄉下鄉創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由各縣(市、區)本級財政資金對場地租金和網絡使用費等給予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省財政廳、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金融服務
8.加大貸款支持。推動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創新產品和服務,引導開發基于大數據信息的線上小微金融產品,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金融支持。引導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貸資源向返鄉入鄉創業小微企業傾斜,降準資金定向用于涉農、民營小微、縣域等領域信貸投放,確保普惠型小微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制定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意見,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業務回歸本源,縣域吸收的存款優先用于返鄉入鄉創業。鼓勵和支持國有商業銀行合理賦予縣域支行信貸業務審批權限,激發縣域支行支持返鄉入鄉創業融資積極性。支持銀行對發展前景良好、暫時存在貸款償還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給予本金展期或續貸,紓解企業資金困難。適當提高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改進小微企業授信審批和風控模式,減少和降低人員干預,提高返鄉入鄉創業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授信審批效率。(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引導直接融資。積極爭取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新型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充分發揮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省現代服務業產業投資基金、省戰略新興產業基金等各級各類產業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加強與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系統及港交所的合作,利用科創板落地和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新三板改革機遇,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掛牌、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擴大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金融債、雙創金融債的發行,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等進行融資。促進我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范發展,引進國內知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私募股權基金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支持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南證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創新擔保方式。探索實施返鄉入鄉創業信用貸款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信用貸款產品,鼓勵在返鄉創業試點地區拓展返鄉入鄉創業企業信用貸款業務。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放寬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將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15%,其中在職職工超過100人的下調為8%。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提高額度上限,放寬免除反擔保范圍,引導金融機構適度優先安排信貸資金。開展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鹫咴圏c工作,按需借用部分失業保險基金補充創業貸款擔?;?。推動設立省級政府性融資擔?;?,積極對接國家融資擔?;?,加強再擔保機構與國家融資擔?;鸬脑贀:献?,引導合作機構將返鄉入鄉創業融資平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健全擔?;痫L險分擔機制,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償還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由擔?;?、經辦金融機構按8:2的比例分擔。推廣使用“銀行保險+政策性擔?!焙献魅谫Y模式,在授信額度、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更多優惠,鼓勵保險公司擴大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和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種類和覆蓋面。(河南銀保監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擴大抵押物范圍。加快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等不動產確權登記,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經營實際,合理擴大抵(質)押物范圍。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等“兩權”抵押貸款,推動形成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的市場化可持續運作模式。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框架下,按照風險可控的原則,穩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探索實施利用大型農機具、林權、特種經營權、股權、商標、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貸款,不斷拓展抵(質)押物范圍,提高金融產品的可獲得性。(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用地支持政策
12.優先保障返鄉入鄉創業用地。統籌安排相關產業用地,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用地傾斜力度,各市縣在組織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時,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安排一定比例指標用于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從事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移民搬遷舊宅基地騰退節余、村莊建設用地整治復墾騰退和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返鄉入鄉創業生產經營。(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完善土地利用方式。創新土地流轉政策,鼓勵承包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長期外出務工的農民家庭將相對閑置的承包地集中流轉給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用于農業生產經營。按照國家安排部署,拓展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試點,鼓勵針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和企業先行先試。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管理,建立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入市機制。返鄉入鄉人員創辦農業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和農家樂的,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流轉土地60畝以上從事適度規模經營的返鄉經營主體給予獎補。(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盤活存量土地資源。積極盤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等,促進低效用地再開發,逐年減少存量土地。對盤活的工廠、公用設施等閑置房產、空閑土地,結合交通區位、產業基礎、生產條件等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實施改造利用,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生產和辦公場地。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按照規劃要求和用地標準,改造建設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農業農村體驗活動場所。(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人力資源
15.強化創業培訓。持續實施返鄉入鄉創業培訓行動計劃,將有培訓意愿的返鄉入鄉創業者全部納入創業培訓范圍,符合條件的給予200~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實施返鄉入鄉創業帶頭人培養計劃,表彰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范作用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依托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優質培訓機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臺等,根據創業意向、區域經濟特色和重點產業需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加強貧困村返鄉創業致富帶頭人、返鄉創業示范項目和助力脫貧攻堅優秀項目負責人等人員培養培育創業培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大力培養本地人才。堅持需求導向,依托科研機構、科教園區,以及普通本科高校、職業院校等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產教融合發展行動計劃,引導開設返鄉入鄉創業特色產業相關專業和專業培訓班、實訓實操班等,支持采取合作訂單、定崗定向等方式培養專業技術技能和經營管理人才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持續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大力培養適應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需求的高素質勞動者。依托河南省農民工返鄉創業專家服務團、產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帶動形成省、市、縣、鄉專家服務聯動長效工作機制,為返鄉入鄉創業者提供更具針對性、專業性的創業咨詢輔導和產業技術攻關服務等。(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快培訓平臺共享共建。圍繞地方產業發展和返鄉入鄉創業發展需求,加快推進區域性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和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建設,支持返鄉創業示范、試點縣(市)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和返鄉創業孵化實訓基地,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企業深化校企合作并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依托大中型企業、知名村鎮、大中專院校等力量建設一批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為返鄉入鄉創業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基礎平臺支撐。(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深化招才引智。完善返鄉入鄉創業“引人”“育人”“留人”政策措施,持續舉辦河南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多措并舉引進返鄉入鄉創業人才。實施“鳳歸中原”回歸創業工程,鼓勵各市縣建立本地外出人員聯絡機制,發掘一批“田秀才”“土專家”“鄉創客”、能工巧匠和技能大師,以鄉情親情吸引企業家、專家學者、技術技能人才等回鄉創業創新。鼓勵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招用技術技能、經營管理等各類人才,對招用的中級職稱、本科學歷、技師及相應層次以上急需緊缺人才,各市縣可參照當地人才引進政策給予獎勵、生活補助、住房補貼等支持,并在項目申報、職稱評審以及各類重點人才選拔培養獎勵項目等方面予以傾斜。鼓勵專業技術人才以技術投資、入股等方式轉讓、轉化科研成果,幫助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發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基礎支撐
19.搭建創業平臺。支持各市縣依托產業集聚區、特色商業區、商務中心區、服務業專業園區等現有各類園區,改造提升一批鄉情濃厚、特色突出、產業集中、營商環境良好的返鄉入鄉創業產業園。推廣新型孵化模式,鼓勵各市縣整合資源、共建共享,建設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小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等平臺,將其打造成為綜合性返鄉入鄉創業孵化載體。到2025年,力爭新培育省級返鄉創業示范園區100個,省級農村創新創業園區60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80個,國家級星創天地50個、省級星創天地100個。(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完善基礎設施。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完善信息、交通、寄遞、物流等基礎設施。持續優化農村4G和光纖接入覆蓋,加快推進鄉鎮以上及農村熱點區域5G覆蓋,深化物聯網建設應用,扎實推進網絡提速降費,持續提升農村固定寬帶家庭普及率、移動寬帶用戶普及率。強化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鄉村電商站點服務功能,推進智慧鄉村服務應用,打造電商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鐵路網,穩步實施中原城市群城際鐵路網,完善內暢外通高速公路網,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物流網絡體系,建設集客貨郵為一體的鄉鎮綜合服務平臺,支持郵政、快遞企業加強與信息通信業、農業、供銷、商貿企業的合作,實現農村物流服務全覆蓋。(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交通運輸廳、郵政管理局、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優化基本公共服務。全面推動居住證制度擴面提質,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居住證含金量。落實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增加住房供給,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加快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卡覆蓋人群,加快擴展社會保障卡應用項目,做好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社會保障服務。對創業失敗的勞動者,符合條件的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障局、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要把返鄉入鄉創業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穩就業大局中統籌謀劃和推進,認真落實本實施方案,制定年度計劃,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實化政策措施。省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調溝通,整合各種資源,加強對市縣工作的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將返鄉入鄉創業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評估考核。完善督導評估機制,有關創業就業項目和資金安排與督查考核結果掛鉤。對返鄉創業試點示范縣、示范園區、示范項目進行檢查考核,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加大激勵支持力度,對試點示范動力不足、主動作為不夠、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及時調整退出或取消示范稱號。(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好宣傳引導。建立常態化宣傳機制,創新宣傳方式,加強返鄉入鄉創業政策措施宣傳,總結推廣試點示范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返鄉入鄉創業典型、優秀帶頭人和優秀鄉村企業家案例,鼓勵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創業訓練營、創業大講堂和各類展示活動,大力弘揚創業創新文化,大力倡樹“尊重創業、創業光榮”的社會風尚,營造鼓勵返鄉入鄉創業的良好氛圍。(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